殡葬改革遭遇土葬坚持:江西一老人被政府强制火化引发诉讼!
殡葬改革遭遇土葬坚持:江西一老人被政府强制火化引发诉讼!
殡葬改革是我国社会进步的体现,也是节约土地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。但是,在一些地方,殡葬改革还面临着民俗传统、群众意愿等方面的阻力和挑战。近日,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土葬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,判决当地镇政府的强制火化行为违法。

据悉,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樊佛宝,他的父亲于2022年9月30日在家中去世。由于父亲生前有土葬的遗愿,樊佛宝和家人在当天就将父亲偷偷埋葬在大桥镇大桥村自家坟地。然而,一个月后的2022年11月4日凌晨,大桥镇政府在未通知樊佛宝及其家人的情况下,将坟墓挖开,将尸骸带走送至殡仪馆。樊佛宝得知后十分气愤,认为政府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,便向永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永修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根据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和《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九江市全域都是火葬区,樊佛宝父亲的遗体本应火化,土葬行为违反了殡葬管理规定,应予查处。但是,查处土葬行为的职能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,而大桥镇政府只有领导管理的职责,并无查处职能。此外,大桥镇政府在实施强制火化行为时,并未遵守法定程序,如在开棺前履行告知义务、听取原告及其家人意见等。因此,大桥镇政府的强制火化行为系超越职权,并违反了法律规定,应予确认违法。最终,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决大桥镇政府赔偿樊佛宝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。

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关注和讨论。一方面,有人认为殡葬改革是必要的和正确的,不能因为个别群众的固执和不理解而放任土葬现象存在;另一方面,有人认为殡葬改革应该尊重民俗和群众意愿,不能采取简单粗暴和不合法的手段进行强制执行。作为一个普通人,在这里我想针对这起案件分享一些我的看法。

我认为大桥镇政府的行为是非常不妥当和不合理的。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德上来说,他们都没有权利在未经原告及其家人同意的情况下,强行挖掘坟墓并带走尸骸。这样做不仅违反了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和《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也违反了《行政强制法》和《行政诉讼法》的规定 。更重要的是,这样做严重伤害了原告及其家人的感情和尊严,侵犯了他们对父亲遗体、坟墓和遗愿的基本权利。作为一个公共权力机关,大桥镇政府应该以人为本,尊重民意,依法行政,而不是以暴制暴,以权压迫民众,滥用职权。这样的行为不仅不能达到殡葬改革的目的,反而会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和纠纷,损害政府的形象和信誉。
大家有什么想说的? 欢迎评论!
#老人土葬后被镇政府挖坟“纠正”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