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的行政区划
明朝的行政区划
明朝在全国设置两京十三布政使司,包括北直隶、陕西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(以上为北五省)、南直隶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四川(以上为中五省)、广东、福建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(以上为南五省)。
胡军版朱元璋
同时还在各地设置了16都司(相当于现在的军区)、5行都司(辅助都司,并且只在陕西、山西、湖广、福建、四川五省)、2留守司(在陪都设置的官署)。
明朝疆域
此外还有羁縻卫所(设于边疆非主体民族地区,以当地首领为都督、都指挥、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官,赐给敕书印记,辖都司卫所,掌当地军民政事),如青藏地区设有乌思藏都司、朵甘都司;在东北女真部落设奴儿干都司,嘉峪关以西地区的西北八卫。 明朝最后有140府,193州,1138县,493卫,359所。
明朝16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