鳏寡孤独废疾者,皆有所养,这个朝代很好地践行了这一理念
鳏寡孤独废疾者,皆有所养,这个朝代很好地践行了这一理念
养老保险是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一种具有显著效果的再分配制度,对稳定社会经济增长有较为明显的作用,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。截至目前,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.48亿,老龄化水平达到17.17%,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.67亿,参保人数呈逐年增长势头,也就意味着将来会有更多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。
《礼记·礼运篇》云:“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.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鳏寡孤独废疾者,皆有所养”。儒家的社会伦理学说要求人们“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”.要让人们在年老时有人奉养,以终天年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到了“学有所教,劳有所得,病有所医,老有所养,住有所居” 的美好愿景。古往今来,能不能老有所养是每一个人必须关注的话题,在中国古代普遍没有“五险一金”的情况下,古代人是怎么解决养老问题的呢?
老年人的界定
《礼记·曲礼上》对老年人的界定:“六十曰耆,指使;七十曰老,而传;八十九十曰耄……”人到了60岁的年纪,就算是老年人了,可以脱离生产一线,指使别人干活;70岁身体各项机能进一步衰退,应该交代家事,把身后事都安排好;80岁、90岁,已算耄耋老人……《礼记·曲礼上》的界定和当代对老年人的定义并无多少出入,60周岁退休的制度从1978年开始施行,至今已有将近半个世纪历史。
宋朝以前主要是养儿防老
我国最早养老机构的雏形,滥觞于在夏商时期。“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,养庶老于西序;殷人养国老于右学,养庶老于左学。”(《礼记·王制》) 上面所说的“序”和“学”,就是夏商时代的最初养老和教学机构,国家拿出一部分资金集中奉养一批有道德、有学识的老年人,让他们把自己的生产生活经验交给下一代,既能老有所养,又能老有所为。之后,历代统治阶级基本效法夏商模式,对老年群体多有照顾,养老制度也愈发完善,但还是囿于封建社会的社会性质,养老机构依然是针对学识渊博、道德品质高尚、在民间有广泛影响的人,普通老百姓只能靠养儿防老,这也是几千年来我国老百姓产生“重男轻女“传统思想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宋朝多措并举的养老方式
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、文化教育、科学创新高度繁荣的时代。宋咸平三年(1000年)中国GDP总量为265.5亿美元,占世界经济总量的22.7%,人均GDP为450美元,超过当时欧洲的400美元。国富才能民强,民强的重要表现就是使各方面机能日渐衰退的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,宋朝完美地诠释了这一点。 总体来说,宋朝的养老系统是由四个方面组成的:家庭养老也就是养儿防老;宗族养老;民间的慈善养老;朝廷划拨专款的国家福利养老。
为了支持家庭养老,宋朝统治者以民本思想为核心,推广实施了两项养老制度,分别是“侍丁”制度和“权留养亲”制度,从制度上保证了老有所养。侍丁制度指的是有老人需要赡养的家庭,朝廷减免他们的税收和徭役,这就大大减轻了老百姓的家庭负担,使大家有更多的钱财、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家里老人的奉养中去。与此同时,宋仁宗还在诏书中说:“其父母年八十者,与免一丁,著为式。”大概意思是如果谁的家里有八十岁以上的父母,可以免除家庭成员的“身丁钱”(男子成年后向政府缴纳的人口税),并免除家里一位男丁的徭役。除此之外,宋朝“刑法”《宋刑统》规定,除了谋反、内乱等死罪之外,罪人若家有祖父母、父母年八十岁以上,且“户内无周亲年二十一以上、五十九以下者”,可以“申刑部具状上请听敕处分,若敕许充侍”。这是权留养亲制度,犯罪之人,假如犯得不是十恶不赦的死罪,如果家中有年迈的父母,那么就允许犯人回家照顾父母,等父母离世,再返回官府继续服刑。
宋朝时,徽州新安诞生了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个养老保险制度。南宋《新安志》记载了新安当地一个特别的习俗:“愚民嗜储积,至不欲多男,恐子益多,而赀分始少。苏公谪为令,与民相从为社,民甚乐之。”(《新安志》)。新安当地的百姓很多都不愿意多生儿子,因为他们担心儿子多了会瓜分掉他们的财产,导致晚年生活没有保障,因此他们更愿意将财产掌握在自己手中,慢慢积累下来。刚刚上任的新安知县发现这种习俗后,便鼓励百姓一起成立一个“养老基金会”,他们平时可以根据收入的多寡将余钱存入,年老时再取出。这种制度创新,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,可谓开创了我国养老储蓄和保险的先河。
苏州的范氏宗族在宋朝参知政事范仲淹的倡导下,在当时创办了范氏义庄,每一位50岁以上的族人都可以从范氏义庄领米,规定每口人每天一升米。家族中如果有老人去世,也可以从义庄申领到15贯至25贯的丧葬费。在范仲淹巨大的影响力带动下,宋朝各地纷纷开办了义庄,贫穷、孤寡的老人最终得以老有所依、老有所养、老有所葬。
除了以上三类养老方式,宋朝统治者本着悲天悯人的指导思想,利用行政权力,从制度上对养老事业进行了补充和规范。公元1107年,宋徽宗赵佶特意下诏:“居养鳏寡孤独之人,其老者并年满五十岁以上,许行收养,诸路依此。”凡50岁以上的丧妻、无子的老人,可以进入国家在京师及诸路开设的福利院养老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并且一日三餐必须统一标准,不能随意降低。国家给他们的养济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日一升米、10文钱;对80岁以上的居养老人,政府还有额外补助,另给大米及柴钱;90岁以上老人每日有酱菜钱20文,夏天给布衣,冬季给棉衣。需要注意的是,作为亡国之君,宋徽宗面临内忧外患,战乱频仍,动不动割地赔款的巨大压力下,还能有精力去顾及老百姓的晚年生活,在这一点上可是说是值得肯定的。
宋朝廷设立的福利院,东京汴梁的叫福田院,各路、州、县的称之为居养院、养济院,都是综合性的养老福利机构,收养的对象包括“鳏寡孤独贫乏不得自存者”、“非鳏寡孤独而癃老废疾、委实贫乏不能自存者”。年纪大无人供养的、身体抱恙导致残疾的、没有一技之长且脱贫无望的,这三类人都被纳入政府养老体系,可见宋代养老收容制度的广泛性和包容性。
生时养老,死后送终,这是人类怎么也迈不过去的坎儿。无独有偶,除了完备的养老制度,规范化的福利性公墓体系也始于宋代,最初在京师汴梁设立“漏泽园”,后又在“京畿近郊佛寺置办土地,以瘗(音同义,掩埋、埋葬的意思)死之者。瘗尸,一棺给钱六百,幼者半之”。为了竭尽全力去照顾逝者家庭,减轻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负担,漏泽园中的下葬品和祭品全部由政府负责置办,成年人提供价值600钱的棺木,儿童减半,由政府埋单。可见,宋代统治者为治下百姓的养老和送终操碎了心,不光做到了老有所养,还做到了终有所葬。
英国著名历史学家,被誉为“近世以来最伟大的历史学家”的阿诺德·约瑟夫·汤因比,曾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如果让我选择,我愿意活着甚至死在中国的宋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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