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装备部重组为装备发展部,职责范围缩减、规格降为副战区级
总装备部重组为装备发展部,职责范围缩减、规格降为副战区级
1998年,我军组建了总装备部,形成了四总部的格局,并保持了近二十年的稳定。
总装备部是全国武装力量的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,统筹领导管理所属机关、院校、部队、科研机构的各项工作,既包括“综合计划部、军兵种装备部、通用装备保障部、电子信息基础部”等内设机构,也包括“解放军装备学院”等军事院校,以及若干个试验训练基地等等。
此轮军改中,总装备部重组为装备发展部,职责范围明显缩减,规格也降低了。
首先,介绍一下职责范围的缩减。
2016年1月,四总部退出历史舞台,拆分重组为15个职能部门,其中,总装备部主要一分为三,大量下属单位进行了转隶:
1、原先隶属于总装备部的“科学技术委员会”独立出来,负责国防科技战略管理、推动国防科技自主创新,变为副战区级的独立职能部门。
2、原先隶属于总装备部的军事院校全都重组、转隶至各军兵种。
其中,解放军装备学院重组为了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,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被陆军工程大学吸收合并,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被陆军装甲兵学院吸收合并。
3、原先隶属于总装备部的各个装备试验基地则转隶至各军兵种。
4、原先隶属于总装备部的航天员大队、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等航天系统单位转隶至了战略支援部队,组建为副战区级的“航天系统部”,这也是未来“天军”的雏形。
至于剩下的单位则由装备发展部承接,主要负责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、研发试验鉴定、采购管理、信息系统建设等等。
可以看到,现在的装备发展部不再属于装备工作的“领导机关”,而是“指导机关、工作机关”,负责推动新型武器装备的创新研发。
最后,介绍一下装备发展部的规格变化。
由于职责范围的缩减,装备发展部的规格也随之降低,变为副战区级:
1、原先,总装备部部长是正大军区职,并由上级领导兼任,属于全军的领导岗位。
现在,装备发展部部长已经明确降为副战区职,但部长个人仍高配正战区级上将。
2、原先,总装备部下辖诸多试验部队,会设“政委”一职,为正大军区职。
现在,装备发展部基本没有了下属部队,已经不再设“政委”一职。
3、原先,总装备部设4位副部长,均为副大军区级,可授中将军衔。
现在,装备发展部的副部长降为正军职,只授少将军衔。
4、原先,总装备部还设1位副政委(兼任纪委书记),也是副大军区级,可授中将军衔。
现在,装备发展部不再设副政委,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。
可以看到,原先的总装备部最多可以有2位上将、5位中将,现在的装备发展部仅剩下1位中将(目前高配上将)。
5、原先,总装备部的内设机构分为“二级部、局、处”三个层级,综合计划部等二级部是正军级单位,部长、副部长都可授少将军衔。
现在,装备发展部的内设机构只有“局、处”两个层级,更加扁平化,机关人员大幅减少。
同时,综合计划局这些局级单位降为副军级,仅局长为副军职少将,副局长变为正师职大校,少将人数也大幅减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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