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大家都在议论的“汤兰兰案”是怎么回事,一场对人性的思考
最近大家都在议论的“汤兰兰案”是怎么回事,一场对人性的思考
2018年7月27日,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,驳回“汤兰兰案”原审被告人汤继海、万秀玲等人的申诉。
这条新闻让”汤兰兰案“进入了大家的视线。那么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案件呢,为什么会让社会如此关注。就让小编把案件经过给大家讲解讲解。
2008年10月,14岁的汤兰兰向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,状告的是她的父亲、爷爷、叔叔、姑父、老师、村主任、乡邻等十余人。称自己从6岁开始被这上述的十余人强奸、轮奸,时间长达7年之久。仅有60多户人家的大旺村(化名)陆续有16人被抓,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。
汤兰兰(化名),1994年10月20日出生。黑龙江省黑河市(地级市)五大连池市(县级市)兴安乡东龙山屯人。
这个乡地处小兴安岭边缘,直至70年代末才由国家投资,建立集体移民开荒点。条件比较艰苦,汤兰兰自述6岁前(1994-2000年)主要生活在姥姥家。
其父汤继海,1968年生于当地。其母万秀玲,1973年生于吉林大安。
两人1992年11月结婚(汤24岁万19岁),1994年10月生下汤兰兰(汤26岁万21岁),2004年11月生下其弟弟。
因夫妻琐事矛盾,万秀玲2000年离家出走去外地打工,两人于2001年3月离婚,但万秀玲2002年回家,两人于2003年3月复婚。
判决书认定,2000年夏(第二次起诉认定的时间)/2001年3月离婚后(第一次起诉认定的时间)汤继海强行与女儿第一次发生关系(未满6岁)
2002年万秀玲返回后发现制止未果(8岁),汤继海一直持续侵犯到2008年(14岁);
万秀玲此后非但不制止,反将其当做敛财工具,向众人收取钱财。
从2003年至2006年,汤、万两人在家中邀集多名乡邻、亲友轮奸汤兰兰(9岁至12岁)。
另外,2002年冬,汤兰兰寄居的姨夫徐俊生两次强迫发生关系,其中一次是晚上在自家牛棚里(8岁)。
2004年夏,小学班主任陈春付,放学后将汤兰兰留下,在教室发生关系(10岁)。
还有数十人,因缺乏证据,未能提起公诉。
如果属实,这是一个骇人听闻、令人发指的地狱世界。但案件报案、办理的过程又是如何呢?根据时间轴叙述一下。
龙镇农场
2007年9月,汤兰兰从兴安乡转到100里外的龙镇农场小学上小学六年级,寄宿在王凤朝、李忠云夫妻家学生旅店。
2008年的10月3日。
那一天,是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间,也是在那一天汤兰兰写下了举报信。
2007-2008年,汤兰兰平常就住在干爸干妈(王凤朝、李忠云)家里上学,只有假期才回家住上几天。
2008年7月,万秀玲到住宿家庭看过一次汤兰兰,此后万秀玲就没有再跟汤兰兰联系过。
直到2008年10月1日,万秀玲和丈夫汤继海才重新联系到了汤兰兰。
那天,万秀玲接到女儿汤兰兰在电话,电话里她说,妈我怀孕是我爸的。然后我就挺吃惊的,我说啥?”
2008年10月3日,万秀玲打算把汤兰兰接回家。
万秀玲回忆,正是那天,到了汤兰兰的住宿家庭后,汤兰兰的干妈给了她一张B超单,显示怀孕。
但是,公安机关去医院调出的B超单却显示,汤兰兰没有怀孕。
这两份B超单显示为同一时间、同一家医院、同样一名医生,而检查结果却截然相反。而这两份B超单上的姓名都是“王兰兰”,年龄“17岁”(隐瞒身份)。
2008年10月27日,星期一,已经过了14岁生日的汤兰兰在干爸、干妈的陪同下,来到龙镇公安分局控告,并附上了亲笔信。
“公安局的叔叔大爷们,我写这封信是为了我现在上学出现一切事故能让我干妈、干爸为我申冤,我说一下我的生活过程……从我母亲打工走开始,我父亲就开始强奸我,头一宿两次……”
汤兰兰指认被父亲汤继海、母亲万秀玲、爷爷汤瑞景、奶奶李秀芝、叔叔汤继斌、大姑父于东军、小姑父刘长海、姨父徐俊生、表哥丁福、村长刘万友,还有和自己在一起住宿女生的爸爸、舅舅等近40人多次强奸。李忠云以监护人身份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。
案情震惊了五大连池公安机关。警方10月28日立案,29日开始抓人,共抓走了16人。
12月13日,爷爷汤瑞景死于看守所。
这只是谜团的开始。
2009年2月5日,五大连池市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11人涉嫌强奸罪,向五大连池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。
汤瑞景(汤兰兰爷爷)因死亡未被追诉,丁福(表哥)、汤继斌(叔叔)、徐国成(邻村电工)、李秀芝(汤兰兰奶奶)4人被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。多年过去,对他们的处理再无下文。
2009年2月19日,因案情重大,五大连池人民检察院将此案移送黑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。
2009年4月3日,黑河市人民检察院退回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补充侦查。
2009年5月3日,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,重新移送审查起诉。
2009年5月11日,万秀玲向警方提出要跟女儿当面对质。5月12日,再次提审时她被告知女儿不来。她当时寻思,不承认肯定会被打,还不如这么死了得了。
万秀玲跳了楼,这次跳楼事件造成了万秀玲4根肋骨骨折,被送进医院,两天后被送回看守所。(《奇案》)
2009年6月17日,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再次退回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补充侦查。
2009年7月17日,公安机关再补充侦查完毕,重新移送审查起诉。
2009年8月6日,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向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2009年9月22日,第一次开庭。庭上被告全部集体翻供。
汤继海当庭脱下鞋子,从袜子里掏出展示了被打掉的牙齿。
万秀玲诉说了因受不了刑讯逼供而跳楼造成四根肋骨骨折的经过。
梁立权向法庭展示了双手被手铐绞进肉皮后,皮肤溃烂愈合后形成的疤。
于东军诉说耳朵被打穿孔流脓冒水。(万秀玲讲述)
在短短三天的庭审期间,控辩双方对抗非常激烈。
2009年12月18日,黑河市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,申请撤回起诉。
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(2009)黑中刑一初字第2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,准许黑河市检察院撤回起诉。
叙述到了这里,仿佛这又变成了一起蓄意诬告,警方屈打成招的冤案。
再后来,
全村89个村民联名上书司法机关: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汤继海以自己的女儿汤某某卖淫挣钱,也没有听说过抓走的人与汤某某发生过任何不正当的关系,请求司法机关做细致的调查,还被冤者清白。
当然,网友们认为,全村都沾亲带故,都是罪犯家属,这种上书的可信度很低。
现在已经被释放的还有原村主任刘万友。他形容自己“稀里糊涂进去,稀里糊涂挨揍,稀里糊涂出来”。
作为前村主任,刘万友还对记者说出了和后来网友一模一样的话,“如果这事是真的,整个村子都禽兽不如,都该千刀万剐。”
说到了这里,案件确实出现了许多的疑点
1,只性侵一人的小学班主任
小学教师将女学生留下后性侵,这种案子并不鲜见。但这种禽兽老师,从来都是胆大包天,得寸进尺,性侵多人。
而在此案里,为何只有汤兰兰受害?
被侵害的女学生只有汤兰兰一个人么?警方有没有深入挖掘调查?有没有其他女孩子举报作证?
唯一的旁证是有同班同学说某天中午陈春付说让汤兰兰放学后值日,他放学后就回家了,没看到什么。
检方两度起诉,陈春付的作案次数由2次减为1次。但陈春付仍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,也放弃认罪减刑。
陈春付称,他至今想不明白,只在2004年3月到2004年7月间教过汤兰兰一个学期,后来就跳到龙镇其他学校教书了,怎么会牵扯到这件事上来。
2,唯一部分认罪的徐俊生
在庭上,几乎所有东龙山屯的人都全部翻供,完全不认罪。
唯有徐俊生——汤兰兰的姨夫——母亲万秀玲的妹妹万秀莲的丈夫,承认了猥亵摸过汤兰兰的事实,但否认有性行为。
2002年,汤兰兰来到离家60公里的小姨、姨夫所在的二龙山农场一分场寄宿。检方第一次起诉徐俊生作案3次,第二次起诉时改为2次。
但徐俊生完全否认,并指检方说他在冬天晚上将汤兰兰带到牛棚性侵,而比哈尔滨还往北300公里的当地,没有保暖的牛棚气温在零下三十度。
3,怀孕与B超单之谜
在万秀玲的叙述中,2008年10月3日因女儿“怀孕流产”电话而奔赴龙镇,在事件脉络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。但她至今也不知道究竟是谁造成女孩怀孕?
模糊的B超单子上记载的时间也很可疑。如果采访记者没看错也写错的话,是2008年3月31日,也就是事发半年前。还早于汤兰兰五一假期回家。
4,重大转折:汤瑞景身亡
构成整个事件核心之一的,就是汤兰兰祖父汤瑞景的身亡。
万秀玲表示,汤瑞景身体总体还行,但就是有肺结核,被抓的时候刚看好。11月30日,家属递交了医院的病情证明,希望能依法允许汤瑞景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。但警方拒绝。
14天后,在汤瑞景被关进看守所的第45天,突然身亡。
《尸体检验鉴定书》中的“案情摘要”写到:2008年12月13日6时许,五大连池市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汤瑞景大量呕血,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报告中对于汤瑞景的死亡原因做了如下描述:1、生前患肺组织低分化鳞状细胞癌,伴坏死出血死亡;2、右枕部、右臂皮下出血为陈旧性出血(时间3-5天),系非致命伤。
皮下出血有多块,其中一块面积为13*9平方厘米,结合病理检验时间、出血的位置、面积,符合钝性物体作用特点。通俗地说,就是在押期间被打了。
这又是一起实锤。而为什么说这是这个“黑河市10.28家族强奸、轮奸亲人女孩案”(官方名称)的重大转折?
嫌疑人在押期间因为此原因身亡,最后又确定为无罪的话。办案机关及相关人员为此是需要承担责任的。
总之,没有结论,但是疑云重重
最后,我们还是把查明真相和公正执法的责任交给司法机关。
但汤兰兰案的司法再调查,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经常可能存在反复,但这也许就是实现正义所必不可少的代价和成本。
也不管案件如何发展,这俨然都是一场让人大跌眼镜的荒唐存在。